調降營所稅對提振經濟助益大
調降營所稅對提振經濟助益大
張理事長認亟需建構產業公平競爭環境 ECFA+產創能發揮更大效果
全國商業總會張平沼理事長4月19日受邀參加「2100從心看世界」節目,暢談對產創條例調降營所稅是否能增強台灣競爭力表達業界的看法。張理事長表示,香港的營所稅是採取單一稅率16.5%,新加坡則是17%,政府降至17%是參考新加坡數據,目的就是要與港、星具有相同的競爭力。從大格局來看,調降營所稅率能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對國內企業淨利率(報酬率)的提升將有很大助益,並有助於引進國外直接投資、提升跨國企業在台灣設亞太營運中心的意願,可促進台灣經濟成長、加強國家競爭力,特別是廣大的傳統產業將是降稅最大受益者。
張理事長指出,自馬政府上任以來,致力兩岸接觸與交流,放寬登陸投資上限、推動「大三通」等政策成為施政主軸,特別值得一提,他多次大力向馬總統、前行政院長劉兆玄、前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提出建議,並在賦改會主張調降「遺贈稅」從50%降至10%,影響所及短時間內便吸引了大批資金回流。但是「資金」對台灣很重要是沒錯,塑造一個「優質的投資環境」也同樣重要,而調降營所稅率就是基於這個原因,有了好的投資環境,外商或跨國企業便有機會相繼來台設立營運總部,對台灣助益甚大。營所稅下調可望大幅改變台灣的產業發展結構,長期以來,政策「重工輕商」,相關稅制大多嘉惠高科技產業,服務業和傳統產業卻缺乏政府關愛的眼神。雖然高科技產業對台灣貢獻甚大,然而現在社會經濟結構正在快速轉變,服務業和製造業是推動經濟成長的「雙引擎」,服務業既然日趨重要,優惠措施就要引導朝更加公平的方向才對,建構一個產業公平競爭的環境,對於整體經濟只有好處而沒有壞處。
節目受邀貴賓還包括黃偉哲立委及財經作家阮慕驊,主持人楊憲宏詰問產創條例取代獎參及促產兩個條例,對於未來產業的發展有何正面的影響?張理事長答道,產創條例是「促產條例」去年底落日後的取代方案。從三個條例的名稱來看,可以看出我國產業政策的變遷過程:早期由於國內投資不振,所以政府要「獎勵投資」;其後面臨中國、東南亞等開發中國家加入競爭;政府必須要「促進產業升級」,才能為產業在國際上開闢新的發展空間;一直到最近,創新已成為企業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所以才會將產業政策的基本法定名為「產業創新條例」。且從租稅獎勵的調整軌跡,三個條例也各有特色:獎投條例比較強調特定產業別的獎勵;促產條例則是較注重特殊功能別(例如自動化、節能、資源回收、研發、人才培訓等)的獎勵;產創條例則是將租稅優惠大幅取消,但讓所有的產業一體適用較過去為低的所得稅率。這樣的演變,也可以看出政府主導或干預產業發展的程度逐漸降低,取而代之的,是營造一個低而良好的租稅環境,降低企業的經營成本,並讓民間活力充分釋放,相信這樣的結果,不但對於企業創新有所助益,也更能讓大家願意在這一塊土地上進行投資。
目前國內中小企業家數佔企業總家數的97%,是經濟成長的最大動力,同時也吸納了超過7成的就業人口,產創條例中對鼓勵中小企業,訂有增聘員工符合條件者,就給予補助的規定,對增進就業狀況會有很大幫助。營所稅降到17%加上優惠補貼1+1方案,所謂「一加一」指的是「研發創新」租稅優惠還有產創條例中對企業聘用勞工的補貼,企業只要多僱一個人,政府便一個月補助一萬元工資,連續補助六個月,若遇特殊情況可延長為一年。調降營所稅從20%降至17%,外資分析平均稅率最高的消費、電信服務、原物料、運輸、PC供應鏈等5大族群受惠最大,傳統產業一片叫好,其中消費(零售佔26.7%比重與觀光旅遊佔23.3%比重)受益最大。根據法人統計,上市櫃公司近3年營所稅平均繳稅率最高的前30名,幾乎都屬於傳統產業,這些公司將是降稅最大受益者。大家咸認不僅將減輕企業負擔,產業更容易生存下來,亦更有利企業再投資。從世界各國的經濟發展軌跡都可以看出一個事實:只有產業蓬勃發展,人民的生活才可以得到改善。這一個不變的鐵律,也應該成為政府產業政策的最高指導原則。
對外界質疑產創條例和未來簽訂ECFA之間,是否具有一定的催化效果?在ECFA正式簽訂之後,產創條例與ECFA兩者之間將會產生什麼樣微妙的關係?張理事長認為,ECFA可使我國商品能站在公平起跑點與他國競爭,降低台灣產品出口障礙,有助於成為「亞太經貿樞紐」的重大目標,簽署完成後有助我們較具有競爭力的產業根留台灣。產創條例可加速產業升級,鼓勵研發創新並提高產品附加價值,推動台灣邁向「全球創新中心」目標。營所稅率降至17%,將比中國大陸的25%還具有競爭力,只要兩岸政府對於相互投資抱持開放態度,我們甚至可以吸引大陸企業來台投資。倘若兩岸進一步協商建立投資保護機制,雙方交流勢必將更蓬勃且更順暢。大陸經濟型態正由外銷型態轉型為內需,現在兩岸正在洽簽ECFA,若能儘速完成簽署,對台灣有如注入活水,我方有機會強化並緊密與各國經貿關係,以及達成國際化的目標。調降稅率對外商有極大吸引力,可加強他們來台投資的意願,產創條例若能加快立法腳步,兩者相加、相乘效果將更大。
至於產創條例為人詬病的政府稅收短少爭議,以及政府的稅收是否真的如同外界懷疑,會有短少的情況造成國庫虛空疑問,張理事長說,我國實施「兩稅合一」制度,是全額設算扣抵(及可退)法的國家,不論營所稅調高或調低,政府僅能課到綜所稅,因此不管營所稅率從25%降至17%,或者變成100%或0%,在股東綜所稅申報抵退後,政府課徵「營所稅」與「綜所稅」,總計的焦點都在綜所稅,根本與調降營所稅無關,這也是「兩稅合一」的內涵,會計師應該都很清楚這點。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羅森提到,外界一直在稅損300多億或400多億打轉,其實這個觀念錯誤,僅調低營所稅率不會造成國家稅損,調低綜所稅率才會發生稅損。比較需要留意的,可能是大股東有盈餘不分配的疑慮,以及外國股東核課率比本國股東低的問題。過去19年政府優惠措施都側重在高科產業,傳產、內需型產業和中小企業很難申請到補助,新的產創條例注重公平性,產業界非常高興能有公平發展空間。
張理事長指出,目前政府推動經濟政策的做法,是以「開放」取代「閉鎖」,產業界很高興這種正確的做法。台灣創新的能力促進經濟有良好表現,未來10年是向上發展還是向下沈淪,應該視兩岸經貿關係是否能保持正常化而定。國外知名專家學者建議,台灣的產、官、學、民,都應該深思未來的定位與願景並凝聚共識,勿侷限於意識型態而阻撓了經濟發展,如此才能謀球全民最大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