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光電子與海昌隱形眼鏡獲馳名商標殊榮
億光電子與海昌隱形眼鏡獲馳名商標殊榮
商總和海商會召開記者會宣布好消息 將協助更多企業爭取盼掌握更大發展利基 |
中國大陸經濟快速崛起,廣大的內需市場吸引台商爭相前往發展,而取得「中國馳名商標」實為推動企業茁壯之重要利器。由全國商業總會和海峽兩岸商務發展基金會共同輔導成立之「台灣行業領導品牌企業聯盟」,其成員億光電子與海昌隱形眼鏡兩家企業,經中國大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於2012年下半年度公告獲得馳名商標,獲得殊榮不僅為企業進軍中國大陸龐大內需市場取得強大利基,對國內有意前往拓展經營規模並開展鴻圖的廠商而言,實有莫大振奮之效,全國商業總會和海峽兩岸商務協調會特別召開記者會向國人宣布這個好消息。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億光」、「EVERLIGHT」商標在LED(發光二極體、半導體器件、光電管)商品上獲認定馳名商標,根據資料顯示為兩岸LED商品首件馳名商標。海昌隱形眼鏡有限公司以「海昌HAICHANG」商標在隱形眼鏡商品上獲認定馳名商標。海昌為台灣金可國際集團於1996年在大陸投資成立的子公司,是中國第一家軟式隱形眼鏡專業生產的外資企業,「海昌」牌隱形眼鏡於2012年引入台灣市場。
商總智慧財產委員會主任委員暨海峽兩岸商務協調會副會長賴文平博士首先說明,「台灣行業領導品牌企業聯盟」成立以來陸續有斬獲,億光電子與海昌隱形眼鏡能夠獲得中國馳名商標,都是經過一番努力的成果,其中海昌是先在大陸有知名度再於2012年將產品引入台灣市場。億光則屬於製造業,居全球十大LED廠之一,以往台灣品牌取得馳名商標多為傳統產業,現在高科技已經成為台灣重要產業,期望在榮獲馳名商標後有更大發展契機。
商總張平沼理事長表示,世人眼光已聚焦亞洲,隨著大陸經濟崛起,13億餘人口係不容忽視的市場,不僅台灣,連歐洲諸國都無不希望爭取進入大陸市場,加上大陸與東協連結,亞洲地區正散發出耀眼的光芒。張理事長10餘年前即呼籲開放銀行業登陸,當時有人說銀行登陸就如同裝了水龍頭把錢都流光了,張理事長指這種說法簡直是笑話,因為銀行有自己的嚴格管控方式。台商突破兩岸禁忌在大陸艱困經營且辛苦地打拚,雖有優劣勢但因不確定性高,許多人興起鮭魚返鄉念頭,對增加台灣就業人口和經濟發展有很大助益。億光在LED領域是領導行業,技術居大中華地區的首屈一指,除了是製造商,消費性商品也已經量產上市。商總和海商會對爭創馳名商標一直積極進行,希望優良品牌能獲得應有之保障。取得馳名商標難度較高,期望協助更多在大陸的台商先取得「著名商標」,再逐漸擴大知名度爭取馳名商標。取得馳名商標除了是種肯定,也有如同尚方寶劍般防偽功能,能防範對方仿冒而直接採行取締行動,讓廠商能全心全意發展並減少惡意侵犯權益情事發生。已經取得馳名商標的企業,都會標榜獲得政府認定的事實,對產品行銷將有極大幫助,例如克緹集團陳武剛總裁就表示,會在大陸近四千家店面放置馳名商標招牌。
榮獲馳名商標的海昌隱形眼鏡有限公司蔡國洲董事長感謝商總和海商會的努力與協助,以及大陸工商總局的支持。他表示自1996年併購海昌後,採取以鄉村包圍城市策略,結合台灣知名代言人,大力投注行銷費用,建立年輕族群對海昌的熱愛,目前已成為大陸大學生的最愛,得到馳名商標可謂實至名歸,更激勵企業提升品質的作為。2年前回台投資,在中科投資15億元建立5條生產線,給予台灣消費者更多選項,希望馳名商標能杜絕同業侵權,消弭仿冒和山寨版行為。蔡董事長指在大陸經營得很辛苦,現有的三千多家「寶島」中,真正是他的「寶島」品牌只有一千三百多家,可見遭仿冒情況之嚴重,現在有了政府背書則效果將大為不同,今後可以昂首闊步在大陸發展。
記者會中媒體詢問服務業登陸發展及爭創馳名商標之現況,張理事長說明台商早期赴陸以生產事業為主,前20年幾乎都屬於製造業,隨著經濟型態改變,尤其幾個沿海大城市國民所得和消費力大幅提高,大陸搖身一變從世界生產工廠轉變為消費市場。去年來商總拜會的大陸訪問團,都表達希望台灣服務業至大陸發展,例如青島張新起市長明白表示訪台主要目的,便是邀請更多服務業商家赴青島投資。張理事長表示,兩岸交流內涵正逐漸轉變,服務業愈來愈多,台灣小型餐飲業因為注重飲食衛生安全而大受歡迎,前往大陸發展擁有極大利基。
賴文平博士表示,中國大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公告,2012年下半年度共認定699件馳名商標,台灣僅佔4件。中國大陸迄今共認定4,562件馳名商標,而台灣僅有28件馳名商標,所占比率仍偏低,將是台商發展品牌的重要努力方向。目前大陸常見的商標可分為馳名商標、著名商標、中國名牌、中華老字號及知名商標五種,其中最高一級的馳名商標,係在中國大陸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並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
由於受到1996年以前,大陸商標局主動批量認定一批馳名商標的影響,許多企業誤以為馳名商標的取得,類似名優標誌的評選方式。事實上,自1996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布「馳名商標認定和管理暫行規定」及2001年商標法修正實施以來,有關馳名商標就採用個案認定、被動認定的原則。換言之,必須由商標權利人提出後,有權利認定的機關才可以被動受理,依職權認定,而且必須是在商標註冊過程中產生爭議,或在市場上有違規使用的事實後,才能啟動申請認定,不能在沒有任何爭議的情況下提出申請認定。 依據中國大陸「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第2條:「本規定中的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並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許多台商誤以為在台灣享有高知名度或為領導品牌,就可以依台灣的知名度來申請認定。在中國大陸審查實務,雖然會參考商標原屬國的知名度,但基本上還是以在中國大陸境內的知名度為審查依據。台灣企業在中國大陸享有的知名度尚待努力,因此,大多數企業仍達不到所謂「馳名商標」申請認定的條件。
台商申請馳名商標遭遇出具相關審計報告及行業組織推薦函取得的困難,審計報告是指註冊會計師根據中國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規定,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一般而言,企業的產值、銷售收入、利潤、納稅、廣告費用,都可用審計報告顯示出來。但是台商由於平常疏於此項業務,對審計報告陌生,因此,在提出此項審計報告或專項審計報告時有其困難性。行業組織是指能出具行業排名的機構,該機構必須是在大陸民政部門登記的全國性行業協會以及其他能夠證明行業排名的組織。在申請認定為馳名的商標,主管機關為商標局或商標評審委員會,但對該商標在該行業真正的排名或市佔率情形並非真正明瞭,通常最熟習具體情況的,反而是該行業,因此,由該行業協會所出具的證明書有其公信力。但由於台商的主體屬性,法人登記是依中華民國法律成立,現實情況是不會參加大陸的行業協會,因此,在取得行業協會出具證明書有其困難度。
台商平常對於使用證據材料大多疏於整理,商標使用證據涉及該商標的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網路、戶外廣告、文宣、合同、發票、媒體評論、媒體報導、展覽會、演講會、博覽會、公益慈善等等文宣活動的資料,由於製播非同一部門,缺乏橫向聯繫,公司究竟制作那些文宣活動經常無可考究,平常也疏於建檔整理,因此,在證據材料收集時,此部份工作有極大壓力。依「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第三條:「以下材料可以作為證 明商標馳名的證據材料:(1)證明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知曉程度的有關材料。(2)證明該商標使用持續時間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使用、註冊的歷史和範圍的有關材料。(3)證明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的有關材料,包括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的方式、地域範圍、宣傳媒體的種類以及廣告投放量等有關材料。(4)證明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記錄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曾在中國或者其他國家和地區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有關材料。(5)證明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據材料,包括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產量、銷售量、銷售收入、利稅、銷售區域等有關材料。」由此可知,該材料的提供涉及公關、法務、財稅、行銷、文宣、法務等部門,因此,在馳名商標材料證據收集階段,必須由公司高層統籌指揮,方能事半功倍。
世界各國正遭逢全球性不景氣衝擊,中國大陸市場已成為台商乃至於外國廠商之主要目標,台灣憑藉多年累積的軟硬實力優勢,兼之兩岸簽署ECFA如虎添翼,大大有助於推動台商營運更上層樓。「台灣行業領導品牌企業聯盟」深知強化品牌及深耕通路的重要性,戮力亟思拓展策略並全力給予企業協助,此次億光電子與海昌隱形眼鏡獲得殊榮,正代表企業打響品牌的努力獲得肯定。聯盟表示未來將配合政府「壯大台灣、連結兩岸、佈局全球」的政策目標,協助企業爭創中國馳名商標,以再創台灣經濟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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